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關于廖新海任職資格的批復

  贛金監復〔2023〕19號

  江西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準廖新海同志董事及總裁任職資格的請示》(贛金租字〔2023〕31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廖新海江西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總裁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