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渝銀保監罰決字〔2021〕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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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渝銀監罰決字〔202142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個人姓名

李泊言、付強、游宇、劉世強

單位

名稱

中國進出口銀行重慶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夏泓波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1.為虛假并購交易提供融資;

2.未經批準向商業性房地產提供融資;

3.借道融資租賃公司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4.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

5.未對集團客戶授信進行統一管理;

6.內部管理存在缺陷。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

行政處罰決定

對機構罰款共計450萬元;對李泊言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對付強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游宇警告;對劉世強警告并罰款5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中國銀監會重慶監管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