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共六篇,圍繞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歷史、交易規則、稅收政策和監管制度,結合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現狀,從理論探討到實務操作,從合同規范到法院判例,對與融資租賃行業相關的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多角度、分層次地進行闡述。本書希望能成為融資租賃行業界的培訓教材、法律界的重要參考。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融資租賃的識別與交易模式
第一節 融資租賃的識別
第二節 融資租賃的交易模式
第二章 融資租賃的歷史
第一節 融資租賃的起源、發展與現狀
第二節 中國融資租賃的發展
第三章 融資租賃法
第一節 融資租賃法的含義
第二節 國內融資租賃法
第三節 國際融資租賃法
第四節 融資租賃交易當事人約定的法律規范性

第二編 融資租賃合同
第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概述
第一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分類
第三節 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
第四節 承租人與供貨人
第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第一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
第二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生效
第三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變更
第四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終止
第六章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
第一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
第二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和非必備條款
第三節 融資租賃合同與格式條款
第七章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評價
第一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有效
第二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無效
第三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可變更可撤銷
第八章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
第一節 出租人的主要權利義務
第二節 承租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出賣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與保全
第一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
第二節 融資租賃合同的保全
第十章 融資租賃合同的轉讓
第一節 債權讓與
第二節 保理
第三節 權利義務概括轉移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融資租賃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三節 免責事由
第十二章 特殊的融資租賃形式
第一節 售后回租
第二節 轉租賃
第三節 廠商租賃
第四節 杠桿租賃
第五節 混合租賃

第三編 融資租賃物
第十三章 融資租賃物的屬性與范圍
第一節 融資租賃物的屬性
第二節 融資租賃物的范圍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物的權利結構
第一節 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物的權利
第二節 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物的權利
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物的公示
第一節 融資租賃物公示概述
第二節 融資租賃物公示程序

第四編 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
第十六章 典型擔保
第一節 保證
第二節 抵押
第三節 質押
第四節 留置
第五節 共同擔保
第六節 定金
第七節 反擔保
第十七章 非典型擔保
第一節 回購擔保
第二節 保證金
第十八章 對外擔保

第五編 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融資租賃公司的定義、類型和性質
第二十章 金融租賃公司
第一節 金融租賃公司的成立、變更與終止
第二節 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范圍
第三節 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規則
第四節 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督管理
第五節 金融租賃公司專業子公司
第二十一章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第一節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變更與終止
第二節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范圍及經營規則
第三節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章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企業
第一節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企業的設立、變更與終止
第二節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范圍
第三節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規則
第四節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六編 融資租賃的稅收(費)
第二十三章 融資租賃的稅收(費)
第一節 融資租賃的營改增政策
第二節 融資租賃的所得稅政策
第三節 融資租賃的印花稅政策
第四節 融資租賃的其他稅收(費)政策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融資租賃法律原理與實務》:
  融資租賃基本交易模式,最大特點在于它是互不重合的三方當事人通過買賣、租賃兩個合同或環節進行交易的產物(參見本章第一節)。具有此種特點的融資租賃在國外法以及國際公約上都被當作融資租賃的基本交易模式。比如,《國際融資租賃公約》第l條第l款就規定:“一方(出租人)(1)根據另一方(承租人)提供的規格,與第:方(供應商)訂立一項協議(供應協議)。根據此協議,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與其利益有關的范圍內所同意的條款取得成套設備、資本貨物或其他設備(設備),且(2)與承租人訂立一項協議(租賃協議),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設備的權利?!?BR>  現行法和國外法、國際公約的上述規定標準并非偶然。融資租賃不單單是資金的流動,而且還是一個產品銷售的過程。對于出租人、承租人之外的出賣人來說,每達成一筆融資租賃交易,它的產品就被銷售出去了。此即所謂融資租賃的產品銷售功能。融資租賃自產生以來,就大受廠商和企業的歡迎。他們認識到,融資租賃是具有遠大前途的銷售方式:既然出租人要以租賃物為融資載體,而出租人又無租賃物可提供,那么誰爭取到向出租人提供租賃物的機會,誰就會把大量產品銷售出去。①因此,融資租賃在產品與其最終用戶之間搭起了一座橋梁。它既實現了產品銷售,又實現了資金流動,讓產品銷售與資金流通無縫對接。此外,就像我們一再重申的那樣,融資租賃實現資金流動的載體不是貨幣,而是物,這有助于避免以貨幣為融資載體所可能帶來的風險。比如,約定資金需求方拿到貨幣后,可能不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資金。這個風險恰好是融資租賃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避免的。凡此種種,自然導致各國在法律上和實踐中把基于三方關系(triangular relarionship)創設的融資租賃視為融資租賃的基本交易模式。